混凝土攪拌站重要部位及較大方量混凝土生產過程質量控制
1、混凝土開盤前核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混凝土開盤前質量控制驗證記錄表》,需要核對的具體內容如下:
——審查表中澆筑部位、配合比、所用原材料是否符合設計及已批復的配合比報告要求。
——原材料是否已驗收合格及材料驗收單編號與材料批號是否對應一致。
核實無誤后確認簽字。
2、攪拌機計算機數據輸入檢查
——攜帶監理公司批準的擬澆筑部位用混凝土配合比報告到攪拌站控制室,核對計算機輸入的混凝土配合比是否與配合比通知單、設計要求配合比以及監理公司批準的配合比相一致。
——對照《混凝土開盤前質量控制驗證記錄表》檢查實際所用原材料是否與表中所列一致(包括材料儲量和材料儲存位置),并計算材料儲量是否滿足本次澆注。
——檢查攪拌機組運轉是否正常,每盤中各種原材料的稱量在允許誤差范圍內。
3、坍落度、溫度、試塊留置
——罐混凝土出機后,參加開盤鑒定,參加單位應有施工單位、攪拌站試驗室、監理公司。在各方見證下對罐混凝土的坍落度、出機溫度(針對有入模溫度要求的混凝土)及和易性等各項性能進行檢測。如不符合要求,應要求攪拌站試驗部門進行適當調整,直至各項指標均符合要求后方可繼續生產。
——檢查攪拌站是否按要求對各骨料(5-16mm碎石、16-31.5mm碎石、中砂)含水率進行了測定,每一工作班不得少于一次,當骨料含水率有顯著變化時,應增加測定次數,并要求攪拌站依據檢測結果及時進行調整施工配合比。
4、運輸過程控制
——檢測混凝土罐車性能:混凝土罐車必須備有雙速攪拌筒,一種速度用于攪拌,一種速度用于拌合。
——混凝土罐車應按照方案中劃定的線路到達現場和返回攪拌站,確保在短的時間內到達澆筑點,監理人員應嚴格控制混凝土攪拌至澆筑時間間隔。
——當運輸過程中出現離析或使用外加劑進行調整時,攪拌運輸車應進行快速攪拌,攪拌時間應不小于120S。
——嚴禁在混凝土罐車運輸及卸料過程中向罐體內加水。
5、 月度自校、年度標定
——所有從事混凝土校核(檢驗)試驗和質量控制人員,必須經過相關主管部門的培訓,合格并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或上崗證后,方可上崗。檢驗用儀器設備和材料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中的要求,檢驗儀器設備應定期進行計量檢定或校核,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每月見證攪拌機組計量系統自校(包括:粉煤灰秤、水秤、水泥秤、添加劑秤)過程。校準重量應由低向高逐級遞增,超過原材料在實際使用(可統計已審批配合比中原材料使用大重量)中的大重量,然后再逐級遞減。確保自校過程中計量系統在規范要求的偏差范圍內。
——每3個月見證粗、細骨料計量系統自校過程。校準重量應由低向高逐級遞增,超過原材料在實際使用(可統計已審批配合比中原材料使用大重量)中的大重量,然后再逐級遞減。確保自校過程中計量系統在規范要求的偏差范圍內。
——每年見證檢測單位對攪拌站計量系統標定情況。
6、配合比審批、統計、推演見證
——審批上報配合比。
——統計已批復配合比,并建立臺賬。臺賬中應注明配合比編號、強度標號、使用部位、配合比使用狀態(報廢、停止使用、正在使用)、配合比中原材料品種規格及配比重量。
——重要、特殊配合比推演過程見證(不限于:重混凝土、大流動度混凝土)。應對上述配合比試配過程跟蹤、檢查,確保試配過程按照《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55-2000)及其他規范要求進行。